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文件)、省考试院《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22〕2号)文件精神及我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要求,对分类考试中技能拔尖人才实行免试招生录取政策。现将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学生公示如下: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审核结果 |
1 |
223401****6557 |
姜骏城 |
通过 |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6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551-68580103(徽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0551-68580908、18056026191(徽商职业学院纪委)
徽商职业学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