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4-07-02 点击数: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徽院教〔2017〕78号)的相关规定,经系部初审,学生处、教务处复核,院长办公会审定,同意鲁茂兴等11名学生的退学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9日
受理电话:0551-68580937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9日前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期满后,将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学生进行退学学籍异动。
附件:2024年春季学期申请退学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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